为满足企业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计划
序号 |
岗位名称 |
计划数量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年龄 |
年薪 |
其他要求 |
1 |
试验室辅助工 |
1人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含)以下(1984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
8万元左右 |
3、要求驻厂工作。 |
2 |
试验室驾驶员 |
1人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50周岁(含)以下(1974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
8万元左右 |
1、性别要求:男; 2、持有 C1 及以上驾照,3年以上驾龄; 3、要求驻厂工作。 |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二路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楼4楼402室。
3.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随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试验室辅助工需要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二)初选评价
1.经资格审查后,合格人数超招聘人数10人及以上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选,结合岗位匹配、工作经历、学历等情况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入围测试人员名单。
2.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收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流程
1.岗位胜任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胜任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进入面试。岗位胜任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通过岗位胜任能力测试人员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岗位胜任能力测试60%和面试40%,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列,确认岗位候选人。
(四)体检
根据招工计划数和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职工入职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提供公安部门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其他
(一)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或6个月内离职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补录。
(二)应试者一经录用,由绍兴环虞劳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三)本招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本公司联系。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5-81223719。集团监督电话:0575-82316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