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聘用制法官助理
2.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审判辅助事务。
3.招聘名额:6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律类、法学类专业;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存在被辞退记录的;
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治安拘留处分以及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受过其他治安处理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8.父母、配偶、子女在北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9.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年收入12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其中岗位绩效奖5万元左右。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周四)17时。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5年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见文末附件),并提供以下附件:学历学位证书、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将《报名表》与附件发送19857849312@139.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北仑法院2025年聘用制法官助理+姓名”。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按照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以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政治理论知识、法律业务知识,并进行适岗评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笔试时间暂定3月8日(周六)上午。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最终以北仑法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的通知为准。(网址链接http://www.nbblfy.gov.cn/col/col3706/index.html)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劳动合同订立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订立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771843、0574-8677182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77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