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淳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劳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技能证书。
3.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中注明的从事工作为准。
4.坚决服从用工单位的人员调度和工作安排。
5.提供健康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招聘岗位(附件)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书、技能证书或相关从业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伍军人退伍证等,现场填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淳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三楼309室(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69号工贸大楼),联系电话:0571-65020028。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实操)的形式。当场确定面试成绩,按照面试综合成绩高低排位(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四、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说明
1.薪酬待遇:按淳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合同续签:合同期满,根据本人的意愿,经淳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此公告由淳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650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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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