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历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年龄 |
1 | 临床 检验 | 1 | 医学 检验 | 本科 及以上 | 具有检验师或以上资格 | <35周岁 |
二、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确认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2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南湖区妇幼保健院余新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份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有意者请携带相关材料至南湖区妇幼保健院余新镇中心卫生院三楼行政办公室报名。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当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10:1的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否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南湖区卫生与健康局。
五录用
拟录用后经过1-2个月的岗位试用期经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三、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女士8368933813957305838
钟女士836893381381934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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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妇幼保健院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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