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用人视野,增加村级后备干部优秀人才储备,夯实党建基础、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名额
聚秀村、云浪村、河桥村、七都村、秀溪村、学川村计划各招录1名村务工作者,共6名。最终招聘岗位数视报考情况而定,如该村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1∶2,将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村务工作者6名。详见附件1。
招录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报考岗位所在村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前)。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在2025年3月6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提供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中共党员、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6日以后出生)、非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6日以后出生)。
7.本次招聘不面向已在村任职人员。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3.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丧失行为能力或身患严重疾病影响工作的。
5.曾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的。
6.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涉赌等行为被处理的,组织、参与违法上访的,因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或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8.不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履行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
9.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10.其他不适宜作为村务工作者的情况。
招录程序及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01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71-63622315,0571-63817193。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一楼党建群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本人报名,本人因故无法前来的可凭相关资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所在村岗位。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
①填写《临安区河桥镇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报名表》。
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③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委托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02
笔试
资格条件审核通过人员统一参加笔试,内容主要为农村工作基本知识、公文写作、农村管理方面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03
面试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若报考人员因故被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04
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管理使用和待遇
录用的村务工作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并与所在村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等各项经济待遇按镇村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和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培养使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桥镇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