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结合分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实际,经港区有关部门同意,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岗位: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人员2名。
0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9年3月4日至2007年3月3日之间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素质与基本技能
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或相关专业;
2.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练掌握至少一门主流后端开发语言(如Java、Python、Go等),熟悉SpringBoot、Django等框架者优先;
4.熟悉关系型数据库(如MySQL、PostgreSQL等)的设计与优化,能够独立完成SQL编写、数据清洗及数据接口的开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吸毒、赌博、酒后驾车、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从公安辅警岗位上辞职或者被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曾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3薪酬待遇
实行2个月试用期,经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待遇实行岗位差异化、层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等保障制度,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年收入在14-18万元之间(不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可致电详细咨询)
04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理论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3日。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附件《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将电子1寸证件照插入照片栏(可通过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彩色清晰照片。
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报名岗位+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1037724366@q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3-8562823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照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测试环节。审查结果将在3月4日17时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
(二)综合理论技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综合理论技能测试环节,测试内容分为综合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综合理论测试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法律基本常识等,专业技术测试内容为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水平。测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笔试(含综合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比为30%。第二个阶段为技术实操,上机考核,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根据自己需求提前装好IDE工具软件,技术实操满分100分,占比为40%。
测试时间初定3月中上旬,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体能摸底测试
体能摸底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三项: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面试
根据综合理论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笔试分*30%+技术实操分*4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至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占比为30%。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未达到60分的直接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笔试分*30%+技术实操分*40%+综合面试分*30%”分数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并列,技术实操成绩高者名次列前。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政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嘉兴港区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由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的比例列为港区公安分局辅警后备人选,在辅警员额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6个月(招录公示日起算)。
05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放弃各项测试的,不进行递补;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足名额可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各科目考试(综合理论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各类招聘考试。
(六)综合理论技能测试、体测、体检等各项招聘程序环节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通过“嘉兴港区公安”进行通知公布,敬请报名人员关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