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杭州市临安区卫健系统2025年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岗位
此次招聘的临安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共6家,推出58个岗位,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3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其他要求及咨询电话等详见《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卫健系统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需求计划》(附件1)。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非2025年应届生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任职资格、执业范围需与岗位相匹配。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根据《优秀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临卫发〔2019〕137号)相关规定,医疗骨干、学科带头人等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户籍不限。
8.本公告不适用临安区正式在编人员。
9.其他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北京公务员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引进方法和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一)报名
2.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紧缺人才
4.本次招聘部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工作时间可计算到2025年3月31日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
5.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公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1-89541949、0571-89541944(区卫健局),也可拨打需求计划表中的联系电话咨询各相关单位。
监督电话:0571-89541948、89541307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