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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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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注册资本金55.6亿元。集团公司作为宁波提升战略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依托,主导国有资本对能源、海洋、大宗商品贸易等板块的投资,聚力服务国家战略资源配置中心和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设。

截至2023年12月底,集团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达到1190.8亿元和534.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66亿元、利润总额48.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2%,达到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优秀国企标准,在市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连续6年获评A级。2021年7月,开投集团被国务院国资委列为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2023年3月,开投集团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项典型”,2023年9月,开投集团首登2023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分别位居第499位、163位,均是宁波唯一一家上榜国有企业。开投集团共拥有各级控股企业94家、参股企业80家,主要分布在能源、海洋、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金融、开发服务以及资产管理等领域。

因集团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公开招聘管培生1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名称

管理培训生。

(二)招聘人数

共10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研究生专业要求

经济类:应用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类专业;

能源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电气工程类、能源动力类专业;

海洋类:海洋科学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专业;

其他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2、其他要求

(1)国内院校要求2024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985、211、省内优质院校优先。

(2)国(境)外高校要求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优先。

(3)应届毕业生须在(1)或(2)条件基础上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4)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事业心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未被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9:00-5月6日17:00

报名系统端口:http://bm.nbohr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培生招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个人简历资料,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5月7日,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预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最终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5月8日9:00-16:00。

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该时段内联系丁老师确认,电话:0574-89020959,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初试形式:笔试或面谈甄选+笔试相结合,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情况,确定入围比例(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如初试形式为面谈甄选+笔试,面谈甄选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不超过1:4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届时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复试人员,未进入复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进入复试的入围人员放弃进入复试的,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四)复试

1、复试形式:面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初面的考生视情况安排二轮或者三轮面试)

2、对进入复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者需携带相关资格材料(材料清单另行通知),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终面结束后,按照招考岗位人数,根据终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终面成绩并列的,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放弃或不通过的,视情决定是否递补。如合适人选不足,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

4、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及考察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七)录用及其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1、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6、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在复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初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74-89299247周老师(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0574-89020959丁老师(网络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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