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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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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为甬江科创区和重点建设区域的高质量学校储备优秀教育人才,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依港而建、因港而兴,是浙江省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国家级功能区最集中的区域之一。2023年,北仑地区生产总值全省第三,财政总收入总量全省第一,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区(县、市)第一方阵,是全国首批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二、招聘岗位及指标:共120名(详见附件)。

北仑区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宁波考点)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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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考岗位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报考。

2.小学教育按所学专业侧重方向报考,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生)、学科教学按所学专业方向报考。上述三个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3.以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的,小学全科(1)岗位的需持有语文、英语、历史与社会、政治、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各学段教师资格证中的一项,小学全科(2)岗位的需持有数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各学段教师资格证中的一项。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24年4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四、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对象需同时符合对应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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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报考条件参照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其中,国内高校的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四)北仑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vm/OVqlPrs.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2 )。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4月27日12:00至5月8日12:00。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8日12:00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初审后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初审后,在相关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公布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同一学科岗位包括统招岗位和特设岗位,报考时根据符合条件情况选择。高中岗位、职高岗位、义务段岗位和小学岗位之间不能兼报, 同一学科岗位的统招岗位可以兼报特设岗位,也可以单独报考统招岗位或特设岗位。一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报考的学科岗位信息为准。高中特设岗位招录人员主要面向大榭中学,义务段特设岗位招录人员主要面向春晓、白峰、郭巨、梅山、大榭等街道的相关学校以及育英小学、育才小学。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部分学科)、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

其中职高产教融合教学与研究岗位只需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笔试范围为教育教学理论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2.技能测试

报考职高机械、职高电子电工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确定进入技能测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技能测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面试当日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自己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对应条款,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1)所有考生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身份报名的需提供退役证明。

(3)历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

(4)考生根据自身报考情况及岗位要求,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学校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认定办法:

(1)职高产教融合教学与研究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其他岗位按计划招聘岗位指标数(按统招岗位和特设岗位分别计算,下同)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报考职高机械、电子电工岗位的应聘者,先笔试和技能测试,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指标数的3倍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比例同各招录岗位总成绩计算中的比例。考生如技能测试成绩不足70分(按百分制计算)则直接淘汰,不进入面试。

(4)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5.考试成绩计算

(1)报考职高产教融合教学与研究岗位仅含面试一个环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报考职高机械、电子电工岗位的考试形式含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3)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按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

(5)各岗位面试不足70分(按百分制计算)则直接淘汰,不予录用。如总分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

(6)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时均需随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前报名平台打印的)。

(三)签约、体检、考察、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届时请应届毕业生随带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在笔试成绩也相同情况下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录用

(1)义务段各学科统招岗位录用人员中综合表现较好的,优先作为甬江科创区、北仑主城区新建高质量学校的储备教师,经重点培养后到相关学校任职。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3)考察或档案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存在违纪违规被处分处罚的、有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记录和其它不宜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擅自违约不按时到岗的,需支付招聘单位因本次招录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同时招录单位有权将新录用人员的违约行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发送给相关征信机构及教育系统备存。

(5)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或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在入编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6)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必须将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7)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8)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学校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

(一)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三)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

(四)咨询电话:0574—89383955,联系人:董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部门:0574-89383956,吴老师、乐老师。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一:北仑区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宁波考点)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doc

附件二:全国部分高校名单.doc

附件三: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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