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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衢州市柯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2期)》《关于2023年衢州市柯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2期)部分岗位延长报名的补充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将部分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起到10月24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地址:双港中路18号403室,邮编:324000,联系电话:0570-3085060。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