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元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旭公司”)是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丽水正好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合资成立的企业。
丽水元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丽水市元信商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市场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说明: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是指统考招生的全日制培养形式获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并同时符合相关条件;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比选、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12月13日,“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委托丽水市元信商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12月22日。(上午8:45-11:45,下午13:45-16:45)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丽水人才(人力)服务同心园(丽水经开区国际车城15幢1楼(丽水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8-2991611,工作日上上午8:45-11:45,下午13:45-16:45)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文末扫描二维码获取),贴一寸彩色近照1张;
(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
(4)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6)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工作总结材料。
报名截止后,如因材料未提交齐全或提交无效证明材料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其他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按所报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履历及资料判定不能胜任本岗位的人员为不合格,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比选环节。
若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足1:3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于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比选和面试
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若超过岗位人数的1:5则进行比选。根据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1:5的比例比选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对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录用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顺位递补。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逾期或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最终成绩:以面试分数为最终成绩,若最终成绩相等,以比选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最终成绩相等,以比选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招聘待遇
按法律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一经录用,待遇从优,采取底薪+绩效工资制。具体薪酬参照丽水元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考察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开发区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丽水培训服务”微信公众号等。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将在上述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本公告由丽水市元信商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8-29916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