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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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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欢迎热爱消防工作的青年才俊加入消防队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综合文员2人,合同制消防员1人。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1)综合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文秘、消防等专业、驾龄2年以上的优先考虑;男女不限。

(2)合同制消防员: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男性。

3.男性年龄在18岁至4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岁至40周岁之间;身体及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在任职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相关待遇

综合文员:录用者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金华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合同制消防员:执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每年金华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进行调整;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另外:1.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2.出警补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暂行办法》执行。工作性质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四、报考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7日下午17时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云山街道拥军路8号)。

每人报考单位及岗位仅限1个。报名人员需准备材料:(1)报名表(对照岗位附件);(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个人征信(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4)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18758822375。(工作日8:30-11:20,14:00-17:30)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验证的一律不通过。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直接进行面试。

五、招聘流程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名单另行通知。

(二)体格检查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三)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单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性别 具体要求
兰溪大队 2 综合文员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1 合同制消防员 男性 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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