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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2024年招聘第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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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一支引领能力强、数量充足、梯次合理的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推动鄞州区卫生健康事业跨越发展,为鄞州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争当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区域示范提供强大的健康服务供给能力,经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3.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年限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4.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含)。

7.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含)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9.根据《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并按规定实行委托面试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事前报备和委托面试制度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0.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11.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1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7418608。

附件1: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基本情况表.xlsx

附件2: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doc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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