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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编外招聘2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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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瓶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类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8名,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有《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录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技能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有关学历证书、户籍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

(三)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下列情形人员不宜报名:

1. 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 煽动、组织越级上访,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 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行政(司法)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 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 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5年3月4日9时至3月10日17时。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招聘报名表》,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为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办416、417办公室,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也可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将《招聘报名表》和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原件整体转成一份PDF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371605642@qq.com,并电话联系0571-89610232确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咨询电话:0571-89610232,联系人:葛女士(请在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咨询)。

3.报名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的提供一寸照两张、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邮箱报名的提供上述材料原件PDF版。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

报名人数不足招用岗位人数1:2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以公告形式告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岗位招聘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岗位的适应性以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等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

(四)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编外人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 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 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体检、考察或联合审查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并最终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联合审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镇党委讨论决定录用意见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对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批准录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不符合《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录用条件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被录用者为镇劳务派遣编外用工,具体岗位须服从统一分配,薪酬待遇按《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办法及工资经费标准的通知》(余人社发〔2022〕4号)及瓶窑镇编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报名人员需承诺所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个人资料予以,不用于与本次招聘无关的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瓶窑镇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89610232。

附件:1.招聘计划表

2.招聘报名表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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