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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青田县中学2023年面向全国招引教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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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引对象和条件

(一)招引对象

第一类: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全国数学,物理奥赛金牌、银牌获得者指导教练。

2.省教坛新秀,全国数学、物理奥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省队成员指导教练,浙江省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

3.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名优教师。

第二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北京师范大学等师范类高校的师范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2)“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

3.以下情形者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③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引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引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在职教师、硕士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青田中学公众号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4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网络报名方式如下:

①点击网址进行报名:报名链接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f/6438a0e9ee6ff90008336adb

②报名信息及初审状态查询:报名成功后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信息查询。网址查询链接: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q/6438a0e9ee6ff90008336a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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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第一类 在职教师:

①本科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当前职称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④初次入职证明和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非编教师除外)。

第二类 普通高校毕业生:

①盖好院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

②《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高校盖章);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荣誉证书、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

师范生还需提供师范类证明。

(5)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引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招引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考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考试: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后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形式为说课,说课准备时间为45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测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会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

(3)考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18日,浙江省青田县中学(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雅岙村312号)

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存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不宜录用情形的,我校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

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信息发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五年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其他事项

1.2023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自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即日起,四个教师资格考试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引资格。

3.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引进人员享受青田县相应各类人才引进奖励政策。

5.本次招引考务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青田中学组织实施。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青田中学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青田中学 0578-6503008 6909008

青田县教育局0578—68225830578—6824892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6822270

丽水青田县中学2023年面向全国招引教育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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