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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杭州余杭区选聘教师公告(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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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5年3月30日9时-5月7日17时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余杭区2025年公开选聘名优教师岗位分布表

附件2:余杭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优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25年公开选聘名优教师登记汇总表

余杭,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202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55.67亿元,总量稳居全省第一。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803.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9.28亿元,规模均位居全省第一。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名优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中小学名优教师73名,具体岗位详见《余杭区2025年公开选聘名优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1)。

选聘条件

选聘至我区的名优教师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未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无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2.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公办学校(单位)事业编制在职教师,大学及以上学历。

3.报考余杭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岗位的名优教师须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

4.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杭州市山区四县(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且获得相应的奖项、荣誉、成果时的执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相一致(下列条件仅供本次公开选聘使用,不作为人才等次认定、人才待遇兑现依据):

1.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浙江省特级教师或经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有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3.浙江省教坛新秀或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评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需逐级比赛获奖)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5.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评地市级教坛新秀(不含相当于地市级教坛新秀荣誉)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6.获得杭州市三星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7.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名师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有3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至少1节;(2)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评选的地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需为课题主持人);(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获得区(县)教科研(专题)论文一等奖及以上;(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8.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2)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评选的区(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需为课题主持人);(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获得区(县)教科研(专题)论文二等奖及以上;(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9.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教坛新秀或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10.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2019学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

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符合相应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关认定,经认定通过,可依据《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激励办法(试行)》享受有关待遇。

引进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5年3月30日9时-5月7日17时报名人员可填写《余杭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2025年公开选聘登记汇总表》(附件3),并将表格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在学校(单位)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报考学校岗位-最高荣誉”(例:张三-余杭第一中学高中数学-浙江省教坛新秀),报考岗位所在学校(单位)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若报考者提供不实信息或材料而被资格审核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请按此顺序排列):

1.《余杭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优教师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

2.《2025年余杭区公开选聘登记汇总表》(附件3)。

3.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的原件扫描件。

4.报名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5.报名教师符合专业条件的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6.报名教师的最高学历学位、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原件扫描件。

7.事业编制身份材料原件扫描件:事业在编证明(落款处由现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编制管理部门盖章)或个人档案中能够体现出该人员在职在编情况的材料(如工资变动审批表,材料中需有现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且落款时间为2025年之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需在合同期内)。

8.历年参保证明扫描件。

9.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报名教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

10.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杭州市山区四县(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时-5月14日17时。未通过人员可在此期间重新提交符合条件的材料,未及时修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引进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具体结果由招聘学校(单位)负责通知。

(三)视频遴选

1.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视频遴选评审,视频遴选相关通知拟于2025年5月15日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视频遴选相关通知。视频遴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视频遴选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视频遴选结束后,根据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下阶段考核的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核人员。在此阶段如有考生放弃下阶段考核资格,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视频遴选成绩从高到低在视频遴选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综合考核

1.通过视频遴选的考生进入到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职称、荣誉层次、全日制学历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2.综合考核由招聘学校(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核备案,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由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综合考核成绩高低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中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六)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单位)实施,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或受到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本岗位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到空缺岗位。

(七)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对象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要求办理事业编制教师入编手续。

其它

1.本次公开选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2.选聘人员入编后,遵循《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激励办法(试行)》(余教〔2022〕64号)所列人才条件进行等次认定及相关待遇兑现。

3.视频遴选等相关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上公布,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4.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需征得原单位同意后方可在我区办理入职手续。

本选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91995、86232729、89516880(工作时间);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879(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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