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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湖市民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平湖市民政局决定面向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三省一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平湖市民政局下属平湖市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平湖市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用编性质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三省一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平湖市内学校、医疗单位除外);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历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e09a3c22188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