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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招聘劳务派遣编外人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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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工作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辖区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务派遣编外人员7名。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年龄条件

性别要求

招聘

范围

专业条件

学历学位

其他

条件

经济发展辅助岗

1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浙江省

常住户籍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

信访矛盾化解辅助岗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浙江省

常住户籍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职消防辅助岗

3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浙江省

常住户籍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公安工作辅助岗

2

40周岁及以下

不限

浙江省

常住户籍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的要求1989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的要求1984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需在2025年3月7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需为国家承认学历,报名时要提供相应的学信网学历证明;

5、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6、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7、招聘范围为浙江省户籍;

8、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在任何可暴露部位(如面部、颈部、手部、臂部、腿部等)有纹身的;

7、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至3月6日(7个自然日)。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7日9时至3月13日16时30分(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政府三楼310室党建办(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213号)。

报名所需材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提供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考人数在3名以下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招考人数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2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以公告形式公布。对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并同意进行岗位调剂的,可调剂至招聘计划的其他岗位。

3.报名联系电话:0571-89610428。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知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招考人数在3名以下的岗位按岗位招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招考人数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岗位招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形,则面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用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联合审查不合格或者放弃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百丈镇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此次报名将对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考生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他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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