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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鹿通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要求,经面试考察,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鹿通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7日起到2025年2月14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温州市鹿通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8819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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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通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