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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转岗工作,经研究决定,拟商调原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北街特勤站副站长转岗至丽水学院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05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0578-2271178
丽水学院人事处:0578-227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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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