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户籍按岗位要求确定;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含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3.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户籍按岗位要求确定。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相关医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7年9月8日至200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卫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外,生源地和户籍不限;
5.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以发文或发证时间为准)须在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9日10:00至2022年9月18日16:00。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浔英招聘”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一同上传(照片需小于2M方能上传)。报名者必须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咨询电话:0572-2990632)(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开始后至2023年9月19日16:00。
2、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起48小时(含)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另行通知。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核合格分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
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递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报到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报名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招聘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南浔区医疗集团 |
徐老师 |
0572-3065770 |
南浔区第二医疗集团 |
黄老师 |
0572-2980289 |
南浔区中医院 |
徐老师 |
0572-3912263 |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9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