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余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需要,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公交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职数
劳务派遣制公交驾驶员25名。
二、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于公共交通事业,服从公交公司统一工作调配。
(2)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宁波大市、上虞市户籍(户籍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27日。以2025年1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27日)。
(5)准驾车型: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A1或A3驾驶证且在公告发布之日已满实习试用期。
(6)由车管所出具三年内无重大责任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7)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色盲、色弱。
(8)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身心健康、仪表端庄,无不良嗜好及其他慢性疾病,能适应公交驾驶岗位工作。
(10)报考人员曾因个人表现不佳或身体原因与余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务派遣关系的不予报名。
三、 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公交驾驶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四、 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五、 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2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达西路188号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二楼2188室(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驾驶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三年内无重大责任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可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查询下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一式两份《余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派遣制公交驾驶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预审。若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宁波市公共汽车驾驶员上岗证的随带原件及复印件。
4、截止报名时间,若出现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六、 招聘办法
1、面试
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急处置分析、道路安全知识、服务操作规范、对公交行业的认知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践能力考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道路驾驶技能、规范操作、应急处置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跟车对象。跟车时间为5-7天(入职后发放跟车补贴30元/天)。跟车结束后组织实践能力考试,对考试实施当天提出不参加考试,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等情形而空缺的名额,均不再递补。实践能力考试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跟车、实践能力考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试成绩=面试*20%+实践能力考试*80%,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实践能力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余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驾驶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并增加心理健康测试项目。经查患有不适宜从事公交驾驶员岗位工作疾病或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非健康)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6.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关待遇。
8.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 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3、咨询电话:0574-62700562(限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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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