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要求
1.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持报名系统打印的《2018年苍南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处。
2.报名对象要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若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该科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62548,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688908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
3.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一律不予录用。
4.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或有其它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为幼儿园在职教师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三年内(截止2021年12月30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三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当年幼儿园年审不合格,并对出具证明人和幼儿园予以全县通报。
5.录用的毕业生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被招聘的毕业生于2018年8月2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并按规定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现聘用学校服务期不能少于3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苍南教育网(www.cnjyj.net)。
附件: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8日
原标题:苍南县2018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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