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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半年浙江省浙大城市学院招聘教学科研人员1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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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毗邻京杭大运河,自然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先进。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等13个学院和浙大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3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法、文、历史、理、工、医、管、艺术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考古学、工商管理、药学8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共11个,并与浙江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博士。

学校面向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科教创新综合体建设,设有院士、高层次学术领军人才领衔的脑与认知研究院、历史研究中心、先进材料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中心、智慧交通运输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机构30余个。拥有全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7个、省国际合作基地、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省新型智库,另有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基地、浙江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基地、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等省级平台。 具体情况详见学校网页:https://www.hzcu.edu.cn。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25年上半年我校共推出教师岗位132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上半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计划》(附件)。

(二)招聘条件

符合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本招聘计划至2025年7月31日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详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证明和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影响)发至设岗单位招聘邮箱进行报名,由设岗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简历内容应包括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负责的科研项目或临床诊疗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应聘邮件主题上请注明:应聘专任教师+姓名+岗位。

四、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教学、学术能力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及现场答辩。由设岗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委员会组织专家作出评价,报学校审议。根据考试评价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七、聘用待遇

薪酬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的,还可享受安家及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相应待遇。具体咨询设岗单位及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请联系设岗单位,政策咨询请向浙大城市学院人才工作办公室电话咨询。

点击下载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

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上半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计划

浙大城市学院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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