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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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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隶属于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副县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岗位工作人员1名,选调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勤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岗位要求见附件1),专业以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定。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5.符合浙江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8日—3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xsippc@163.com,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发邮件时主题栏必须以“姓名+手机号”的格式注明。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扫描件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等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原件在面试现场审验。

3.注意事项: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笔试、面试

1.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15人以上的,先采取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选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用作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15人(含)以内的,不组织笔试,直接采取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进行综合评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知识产权工作等方面的了解和掌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人员请随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面试前先进行材料复审,经审核与报名上传资料一致的参加面试;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面试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因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出手续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对象,并通过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录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8730816、8072980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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