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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职人员2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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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嘉兴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教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岗位类型25个,计划招聘教职人员2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023届、2024届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视同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不含市属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1.应聘人员为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可出具由所在学校核发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具体见附件3)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但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或以硕(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其前一阶段学历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作该要求:

1.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

3.具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学士毕业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

4.研究生(或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浙江省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曾获地市级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5日18:00前,应聘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登录“2025年嘉兴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职人员”网报平台填报个人正确报名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1)报名表(见附件2,须由本人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为研究生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其前一阶段学历所学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2023年、2024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另外需要提供择业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

(5)相关必备的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资格初审结果在网报平台、嘉兴教育网上公布。招聘岗位为高技能人才的,开考比例按1:2,其他岗位开考比例按1: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3.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一般采用先笔试、技能测试(部分岗位)、后面试的现场考试方式(具体见附件1)。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1)时间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暂定2025年3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

(2)形式内容: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轮考核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

(3)笔试成绩和入围下一轮考核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4)有笔试要求的岗位,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笔试环节:

①有技能测试要求的,招聘人数为1人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10(含1:10)的;或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5(含1:5)的。

②无技能测试要求的,招聘人数为1人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6(含1:6)的;或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3(含1:3)的。

2.技能测试

(1)确定技能测试人员的办法为:

①免笔试直接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

②经笔试入围技能测试的人员,具体为:

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个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如第10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招聘岗位计划数为2个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如按比例计算最后一个入围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时间地点:暂定2025年3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请留意查看嘉兴教育网的发布信息。

(3)形式内容: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资格复审

(1)面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直接面试人员及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确定办法为:

①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招聘人数2人的岗位,按1:3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招考人数2人的岗位,按1:3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表需A4纸正反面打印并承诺签名)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暂定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性质,面试主要采用试讲或综合面试形式(见附件1)进行。

(1)面试形式

①采用综合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15分钟。

②采用试讲形式(含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提问5分钟),面试前备课60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暂定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请留意查看嘉兴教育网的发布信息。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签订就业协议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无技能测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

(2)有技能测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无笔试的,按“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

(3)直接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五)择岗

对于“统一招聘、自主择岗”的岗位,体检合格后进行择岗。报考岗位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即拟聘用单位,无需择岗。报考岗位属于多个用人单位的,由拟聘用对象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自行选择报考单位(限报一个)。现场择岗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择岗的,视为放弃。因考生放弃择岗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5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各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等奖励政策,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五)应聘人员可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电话咨询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本次招聘拟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暂定3月1日上午9:30在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403报告厅,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大学生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暂定3月2日下午2:30,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京师大厦101宣讲室)开展校园现场宣介活动,应聘人员均可以参加现场宣介活动(非本校人员如有意向参加北京师范大学现场宣介会的,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做好信息报备,当天凭身份证入校)。

(六)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0573-82061800(嘉兴市第三中学)

0573-82866002(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0573-82866222(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

0573-82866186(嘉兴技师学院)

0573-83378119(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3850510(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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