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丽水市户籍(以2023年8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开发区绿谷大道8号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分局203办公室;
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填写《2023年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监察留置看护辅警报名表》(附件1,除本人签名手写外,其他请用电脑填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招录单位进行核减或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
(二)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00米跑,测试标准和细则详见附件3,2个项目均达标者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