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需求:
1.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
2.岗位职责:围绕烯烃聚合物先进制造技术开展科研工作
3.招聘时限:全年、招满为止
4.招聘方向:
a.聚烯烃催化剂有机合成领域,招聘有机化学、工业催化、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博士1名;
b.聚烯烃后加工领域,招聘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等相关专业的博士1名;
c.化工过程先进控制和监控领域,招聘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装置、系统工程等相关专业博士1名;
d.石油炼制助剂领域,招聘有机化学、应用化学、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博士1名;
e.高分子流变学和高分子结晶领域,招聘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高分子材料、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等相关专业的博士或副教授1-2名。
5.招聘要求:
博士以上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部委直属研究机构或国家认同的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
6.招聘待遇:
提供宁波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提供事业单位“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作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f类或e类人才引进,享受相应年薪、科研启动经费、校区住房补贴、宁波市安家费和购房补助等薪酬待遇;
可依托浙江大学平台,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政府科研项目和企业委托开发项目。
7.招聘程序:
申请人邮件发送应聘材料至招聘联系人;
平台负责人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选,初选符合应聘条件者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答辩及考核;
通过考核者,按照宁波市、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聘用。
三、e类/f类人才引进条件和待遇
1.e类人才(高级人才):宁波市“泛3315计划”个人及团队带头人、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高级职称人才;e类人才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
2.f类人才(优秀博士、博士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研究机构)或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培养的博士,且在本研究领域业绩突出;f类人才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博士可以放宽38周岁以下。
3.应聘者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特别突出者,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申请相应人才类型。
4.各类人才薪酬待遇
a类人才:年薪120-150万元;科研启动费面议;住房补贴面议;宁波市政策-安家费≤800万元
b类人才:年薪90-110万元;科研启动费≤2000万元;住房补贴面议;宁波市政策-安家费100万元 ;购房补助≤60万元
c类人才:年薪80-95万元;科研启动费≤1000万元;住房补贴120万元;宁波市政策-安家费80万元;购房补助≤40万元
d类人才:年薪45-85万元;科研启动费≤500万元; 住房补贴100万元;宁波市政策-安家费50万元 ;购房补助≤25万元
e类人才:年薪25-50万元;科研启动费≤200万元;住房补贴80万元;宁波市政策-安家费15万元;购房补助≤20万元
f类人才:年薪18-25万元;科研启动费≤100万元;住房补贴60万元; 宁波市政策-安家费15万元 ;购房补助≤20万元
申请方法:
方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