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一家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员工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指标及要求
序号 |
需求岗位 |
指标 |
要求 |
备注 |
1 |
汽车机修工 |
1 |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中级及以上汽修职业资格证书。 |
拟入下属公司编制 |
2 |
汽车油漆工 |
1 |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初级及以上汽车维修漆工职业资格证书。 |
拟入下属公司编制 |
3 |
汽车电工 |
1 |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拟入下属公司编制 |
4 |
检测员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持C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
拟入下属公司编制 |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所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三、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在编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标准执行。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2、采取线上 现场报名的方式(选择一种报名方式即可)。
报名方式(1):线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3日下午17:00,以投递时间为准。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填写《宁波舜通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投递至报名邮箱1529311914@qq.com,标题请标明“岗位+姓名”,如“汽车机修工+张三”。请在附件中提供报名表(需附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以岗位要求所需证书为准)。
报名方式(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报名者在指定时间持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以岗位要求所需证书为准),填写一式两份《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员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前往指定报名地点(余姚市子陵路420号二楼综合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并由第三方告知其考试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不足3:1时,也可直接进行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对符合汽车机修工、汽车油漆工、汽车电工、检测员岗位招聘资格的报名考生单独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淘汰。
技能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手续),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关待遇。新招聘人员自市国资办首次备案起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时具有国有企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十、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安排。
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4、咨询电话:0574-8732716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