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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金华市磐安县第一批教师招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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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决定面向全国招聘12名教师,均纳入事业编制。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人数、所学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或者下表

以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教师公开招聘板块(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2376/index.html)和磐教云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荣誉要求(符合其中一项):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为一段线或第一批次录取专业);

(2)全日制普通高位研究生(本科生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不含专升本);

(3)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入学当年的高校层次确定);

(4)一段线或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5)浙江省内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

(6)浙江师范大学学子学才;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下同)。普通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暂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6.户籍要求:不限。

三、其他报考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普通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专业不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委培生(定向生)、公务员、现役军人和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事业单位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信息填报,填写内容确保与《磐安县2025年第一批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致。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17时止。

3.报名要求:完成线上报名后,扫描下方钉钉群二维码发起入群申请(备注姓名+应聘XX岗位,如张三+高中数学)视为报名成功,初审合格后同意入群。

(二)资格初审

根据线上报名填报信息,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安排

考试按照笔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初中专业知识参照高中学科进行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音乐科目以技能测试替代笔试(详见附件4)。笔试后分岗位按照比例确定入围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环节人员,其中招聘1人岗位按1:10、招聘2人岗位按1:6、招聘4人岗位按1:3。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则一并入围。低于60分合格分的不进入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考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在编人员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者,可以参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技能测试

报考中小学音乐岗位的,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范围见附件4。技能测试按1:10确定入围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人员,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则一并入围。满分100分,低于60分合格分的不进入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采用模拟上课、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模拟上课结束后,将笔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折合为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技能测试)50%+模拟上课成绩50%。招聘1人岗位按1:5、招聘2人岗位按1:4、招聘4人岗位按1:2确定入围面谈人员。最后一个名额如总成绩相同的,总成绩相同人员则一并进入面谈。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谈的考核依据。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谈满分100分,低于60分合格分的不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列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聘用签约

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聘用时间为2025年8月,首聘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教师公开招聘板块(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2376/index.html)和磐教云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4.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教育部门反映。咨询电话:磐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9-84652137、84652802。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为:磐安县教育局审计监察科 0579-8465258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磐安县2025年第一批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2.磐安县2025年第一批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4.音乐岗位技能测试说明

5.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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