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考核量分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按照笔试总成绩×30%+考核量分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并在东阳市人才网www.dyrc.gov.cn公示。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参考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考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职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人民武装部、东阳市民政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637341
监督电话:0579-86675732
原标题:2018年东阳市面向驻东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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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面向驻东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东阳市人民武装部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