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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长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公开招聘物业管理专职社工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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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星沙街道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充实基层物业监管力量,根据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专职社工招聘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受星沙街道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星沙街道物业管理专职社工8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制定有关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男性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日。星沙街道户籍公民或星沙街道有房产常住人口优先;星沙街道范围内的党小组长、居民组长、楼栋长、退役军人等,具备物业管理或基层社区工作经验,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的报考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热爱物业管理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意识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星沙街道范围内的党小组长、居民组长、楼栋长等,退役军人、具备物业管理或基层社区工作经验、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的报考者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同等条件下星沙街道范围内的党小组长、居民组长、楼栋长、退役军人等以及具备物业管理或基层社区工作经验、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的报考者可优先录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 发布简章

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至10月23日(星期三),通过星沙街道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张贴简章等方式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10月24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星沙街道407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0731-86390261

2、报名与资格初审

只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或学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本人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格,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报名时需按报考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真实填报个人信息,记住报名序号。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终审,并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请妥善保存,资格终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地点为星沙街道六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4、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疾病影响录用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收到反映的,由公示机关进行调查,对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3、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四、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星沙街道物业管理专职社工属编外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应遵循“公司管理、单位用工”的合同用工模式,招录后由长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招录后的物业管理专职社工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星沙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个人诚信承诺书 .doc

长沙长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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