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规范选拔我市城区医疗卫生单位缺科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卫生人才科学、合理流动,根据《福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福安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考试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266号)精神,经市编委会、市委宣传部同意,决定于2020年11月7-8日举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18名,其中城区医疗单位原借调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指标等详见《2020年乡镇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进城公开竞聘计划表》)。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福安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www.fawj.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㈠范围和对象
我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指除坂中、城阳卫生院以外的其他乡镇卫生院和市医院、市民族医院在编在岗人员)。
㈡招聘条件
⑴政审条件: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参加邪教组织,无擅自离岗,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医务工作。
⑵岗位条件和服务年限:详见《进城公开竞聘计划表》,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人员身份为财政核补编制的不得报考财政核拨编制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含2:1)方可开考,达不到2:1的不开考。
⑶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同意。
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请病假累计不超过6个月,请事假累计不超过24天,无旷工情形。
⑸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党(政)纪规定正在被立案查处者。
③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不负责,造成医疗责任事故产生不良影响者。
④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
⑤在单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三、报名办法
㈠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8:00至11月4日17:30。
报名地点:福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股。
2、提交材料:
①《福安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附件2,自行到福安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下载(双面打印),每人只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五年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cn刊物(不含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原件及论文复印件;
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⑧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表;
⑨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注明“按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㈡资格审查。全面审查参加竞聘人员是否具有参加竞聘资格,若发现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在福安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示,并于11月6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㈠考试方式:笔试。
㈡笔试内容:医学岗位采用专业题,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和医德规范,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非医学岗位采用公共题。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
㈢笔试时间:医学类岗位: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非医学类岗位:2020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㈣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
由笔试分和奖励分计算出总分(共110分),其中笔试分100分,奖励分10分。
奖励分的计分办法如下:
⑴近5年被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评为劳
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个人”、“先进医务工作者”、“优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名医”、“最美医生”和“优秀护士”等荣誉称号的,按最高荣誉加分且不累加(国家级2.5分,省部级2分,地厅级1.5分,县处级1分,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0.5分)。获奖项目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⑵近5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cn刊物(不含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加0.5分,最多不超过1.5分。论文必须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可。
⑶以原岗位报考年限为起点,在原岗位连续工作每增加一年加0.15分,封顶线不超过1.5分。
⑷报考相关岗位并从事该岗位工作(主要指防疫和妇幼岗位,不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岗位),近3年获得全市年终评比第一名的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倒数第一名扣1分。按最高名次加分且不累加。
⑸近3年,年度考核个人被评为优秀的加0.5分,依次累加,最高不超过1.5分。
⑹松罗、范坑、晓阳、溪尾4所边远卫生院的在编在岗人员,连续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5年以下加0.5分;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加1分;10年以上(含10年)加1.5分。
六、录用程序及问题处理
㈠按实际岗位名额以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聘用。若总分出现并列,依次按工作年限、职称、学历高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㈡若出现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临床类和中医类视为同一岗位)多人被同时录取的情况,则按成绩高低,成绩高的优先返城聘用,成绩低的依次根据原单位同一岗位人员实际情况决定返城聘用时间(其返城聘用资格继续有效)。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工作年限、职称、学历高低的顺序决定返城聘用顺序。
㈢若不服从调配或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当年及下一轮进城考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㈣乡镇在编人员参加进城竞聘考试的资格,由所在医疗机构严格把关后(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复核;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七、公示
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安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和福安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栏上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后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㈠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㈡《报名审核表》中,“连续从事现岗位工作年限”、“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在松罗、范坑、晓阳、溪尾卫生院连续工作年限”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近3年从事现岗位工作年终评比情况”由负责考评的相关单位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学历、获奖情况、学术论文、病事假情况”由所在单位和局人事宣教股共同负责审核;“违纪违规等政审情况”由所在单位和局纪检监察室共同负责审核。以上审核意见均需签名盖章后提交报名。
㈢整个竞聘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原《福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福安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考试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266号)文件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㈣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市卫生健康局、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㈤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属财政拨补的单位有:市医院,市
中医院,城南、城北、阳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部分岗位。
监督电话:0593—6586290(市卫健局监察室),
联系人:吴晓华
咨询电话:0593—6395371(市卫健局人事宣教股),
联系人:王春富
附件:1、《2020年乡镇在编人员进城公开竞聘计划表》
2、《福安市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城考试报名审核表》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