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确定:实际参考的考生按笔试专业分成七类,每类考生先从高分到低分剔除10%(实际参考人数10名以下2名以上的剔除1名,11名及以上的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报名人数只有1名的取消招聘计划)。然后分别按各专业招聘岗位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7、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将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上查询笔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和聘用结果,各事项不再电话通知。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如手机号码是外地的,手机号码前请加“0”,外地考生家庭电话号码请加区号。考生在报名后到正式上班前手机不得关机或停机,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3、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8月30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和省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6.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社保局、永康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7101401(卫计局) 87101355(人力社保局)
监督电话:87101937(派驻第三纪检组)
87101412(驻卫计局纪检组)
原标题:2018年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正式在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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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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