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完善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学校鄞州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景观生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校园安全管理 | 管理 | 负责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 | 1 | 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市公安机关在岗辅警(列入辅警员额) |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男性; 3.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备注2。 |
公务员
备注:1.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2月29日(含)以后出生;
2.无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 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122236(联系人:顾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