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单位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招考职位 |
招考人数 |
招考条件 |
考试科目 |
司法协理员1 |
8 |
1.男性;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有绍兴市户籍; 5.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2日以后出生)。 |
综合基础知识 |
司法协理员2 |
8 |
1.女性;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有绍兴市户籍; 5.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2日以后出生)。 |
招聘条件中明确学历、户籍、年龄等必备条件的,必须具有相应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截至2025年2月12日仍未取得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2025年2月19日(周三),上午9: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2.现场报名及审核地点: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289号绍兴市柯桥区社区矫正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及审核须考生本人前来,不得代报。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处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贴于报名表上)。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次招聘对象为在2025年2月1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人员。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考试费用:考生需在报名当天缴纳考试费50元/人。申请免缴考试费的对象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监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低保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低保边缘证)等相关复印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经审核后免除考试费。
5.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6.同一职位缴费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82507/index.html)相关通知。
3.考试范围: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时政热点(2024年8月--2025年1月)、法律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
4.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82507/index.html)。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自行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录用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可酌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之后体检、考察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到岗后,一年内离职的,招聘单位可酌情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也可重新招聘。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2.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场招考由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相关事宜均发布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82507/index.html)。岗位年薪按照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薪酬标准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0575-84126368,0575-8116510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