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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青少年宫创建于1986年,为共青团嘉兴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融全市青少年儿童思政教育、艺术培训、社会实践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先后荣获全国先进青少年宫、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市级示范(一级)青少年宫等称号。根据工作需要,嘉兴市青少年宫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才派遣)工作人员1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团队活动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2.热爱共青团、少先队事业和青少年儿童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活动组织策划能力和文字材料撰写能力;
3.热爱并志愿投身校外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普通话标准,仪态端庄;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6.能适应周六周日和其它节假日上班(周一周二公休);
7.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研究确定、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jxqsng123@163.com,文件命名为应聘人员名字。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按规定填写《嘉兴市青少年宫招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由嘉兴市青少年宫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嘉兴市青少年宫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知识,组织策划活动、文字材料撰写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不列入考察对象。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照常开考。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考试工作由嘉兴市青少年宫具体组织实施。
(四)体检、考察。进入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嘉兴市青少年宫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青少年宫官网(https://jx.qsng.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到、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录用人员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嘉兴市青少年宫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青少年宫具体解释。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2201770(周三至周日,9:00-11:30、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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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青少年宫招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