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共36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7.丽水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前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引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初试、资格复审、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后续招聘过程有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并保持通讯信息畅通。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12:00止,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可扫码或电脑端登陆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填报。
(见原文)
2.报名资料:①《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⑤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⑥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⑦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招聘单位同步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请网络报名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岗位。
2.综合初试
(1)笔试。高中竞赛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50103、岗位代码250104、岗位代码250105)采用笔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笔试地点在丽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答辩。其他岗位由丽水市教育局通过对考生线下答辩考核方式,答辩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答辩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答辩地点在丽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
所有岗位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前须携带报名所需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测试地点在丽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为放弃。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岗位考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丽水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71、2626020;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点击查看
丽水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