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40年,是一所集医、教、研、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台州市首批互联网医院。
医院设有34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实际开放床位1100张。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投资约13亿元的新院区将于2025年正式投入使用。
医院拥有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卒中中心、急诊创伤中心、胸痛中心五大中心。神经内科为浙江省临床重点专科;脑科中心、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3个学科为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为浙江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台州市中医重点学科;医院各学科对疾病的诊治和临床研究均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医疗影响力辐射台州周边乃至全省。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为“A”。通过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认证,国家创伤中心认证,通过国家第一批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基地5星评估,获评全国肺栓塞和深静脉血栓形成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血栓防治中心达标单位。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获得四级甲等,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分级五级医院。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卫技人员35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tzrmyy.cn,人事招聘专栏);
2.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sjkw.zjtz.gov.cn/,公告公示栏);
3.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s://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其中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为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及简历投递的官方平台,招聘简历投递以此为准,通过其他网站投递的简历无效。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严格落实住培合格人员在医疗机构范围内就业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单位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均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部分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也可实行年薪制待遇,具体以双方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限时集中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9日。
2.报名方式:登录“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tzrmyy.cn)-人事招聘”进行注册,并根据系统要求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应聘者务必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完整的附件材料。2024年11月1日(含)以后已在系统中投递过简历的,无需重复投递。
本次招聘的精神卫生科医生、儿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急诊医学科医生、康复医学科医生、耳鼻咽喉科医生、核医学诊断医生、超声诊断医生8个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临床护士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1.5倍,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根据岗位条件,按照系统显示的报名表,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简历,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写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并选择个人诚信声明后提交,凡弄虚作假者,单位有权在应聘流程的任一环节中取消资格。若系统中要求必填项目填写不完整、信息空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系统和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收到考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专业分批次组织,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具体安排详见医院官网发布的考试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等将在考试通知中公布。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面试的人员名单(其中临床护士岗位按1:3入围)。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符合应聘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轮进行。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根据专业面试分数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其中临床护士岗位按1:2入围)。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综合面试名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专业面试70分及以上人数不足入围综合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学术能力、实践经历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排序,其中硕士按照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30%)及综合面试成绩(50%)组成;免于笔试的博士按照专业面试成绩(40%)及综合面试成绩(60%)组成。最终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的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结合岗位招聘数按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含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增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实地、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医院根据招聘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并在其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要在拟聘用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入职的人员,终止一切进人手续,视同主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凭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毕业当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范化培训合格证(或通过规培结业考核)、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各岗位根据总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
四、其他事项
(一)为方便资格审查工作,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在录用两年内取得准入资格,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教处(0576-8853639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76-88320661;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0576-88511060.
(二)咨询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横街路218号,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318020;
联系电话:0576-84016978;
邮箱:rsk8787@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计划表.doc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