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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2023年6月招聘104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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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警务辅助人员104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月9,屠老师。(工作日9:00:30-16)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需携带以下材料各一份: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就业以来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标准详见附件3分钟。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位。若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附件4)

(二)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经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收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九、聘用手续

(一)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其诚信档案。

(二)就业人员应在入职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未按时办结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劳动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员与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由区财政保障,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得再次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七)本次招聘的总成绩6年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306/t20230629_112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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