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所有拟录用对象的体检、考察安排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具体时间、地点会在吴兴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上另行通知。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吴兴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应届生不能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予录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医疗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
已就业人员在规定日期前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五、相关待遇
根据《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18〕6号),对于来吴兴区医疗机构就业的大学生有如下优惠政策:
1.对2018年1月1日后,新招聘的全日制本科以上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年到位,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上述人员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3年内分别给予15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500元/月(本科生)的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2.到边远乡镇卫生院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大学生每年10000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六、择优选聘咨询
咨询电话:区卫生计生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七、纪律与监督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监督电话:0572-2289759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