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根据《象山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象国资发〔2017〕40号)和《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审人员。
二、招聘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聘内审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3、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审计初级或会计中级职称证书;如持有审计中高级或会计高级职称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从事内审或会计等相关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熟悉并掌握审计、财务等相关知识,并具有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5、能力素养,原则性强,能承受工作压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8月1日—8月2日(上午8:45—11:15,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象山城投集团A幢三楼党务人事部1302办公室(具体地址: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咨询电话:0574—59188324。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1)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
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集团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本次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素质能力、职业性格及岗位匹配度。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根据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本公司审核后,在象山人才网官微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网官微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9188324,监督电话:0574—65751895(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四)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