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1-24 04:42:21 关注:20436次
一、招聘人数
3人
二、任职资格
1.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热情,踏实认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学位条件
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
学位要求:学士学位;
专业要求:会计学专业。
3.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25岁,有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4.学习成绩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1次/项以上(含);国内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相当于该水平。
5.职业技能条件
熟悉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具备事业单位财会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较好的信息处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身体素质条件
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抗压能力。
三、岗位待遇
1.薪酬待遇:年薪55000元/年(税前),含防暑降温费、取暖补贴、“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按基本工资+奖金的形式发放。
2.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待遇:提供“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以及公积金)基本保障及待遇。
3.聘期3年。
四、用工形式
1.劳务派遣合同制。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托管人事档案等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由派遣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与用工单位签订《岗位工作协议》后上岗工作。各岗位的考核要求及标准将在《岗位工作协议》中明确。
3.聘用人员上岗后,遵守用工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规定,按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
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其他教职工招聘